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
吉林银行贷款利率
一、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年利率:4.35%
二、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年利率:4.9%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 2.75%,五年以上,年利率: 3.25%
吉林银行申请贷款
1、按银行要求填写完成的《吉林银行零售贷款申请及面谈记录表》;
2、借款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3、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还款来源证明;
4、符合银行规定的贷款用途资料;
5、抵押物权属证明及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有);
6、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办理抵押的承诺书;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吉林银行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吉林银行及时雨贷款
“及时雨”贷款是指:向有日常生活消费、临时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并经吉林银行认可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用途多样,手续简便,额度循环,使用便捷。
贷款用途:
1.支付房屋的装饰、装修或翻建等费用;
2.支付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费用;
3.支付境内外旅游费用;
4.支付购买汽车款项;
5.支付教育、医疗等款项;
6.支付房屋租金费用;
7.支付商业用房等不动产的购置款项;
8.支付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相关款项;
9.其它合理合法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