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发布《广东省破产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20年的五年间,全省法院助力97家企业破产重整,其中,12家是上市公司;共审结破产案件12364件,淘汰落后产能、出清“僵尸企业”5000余家,广东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数、出清“僵尸企业”数、重整成功数、“执(行)转破(产)”案件数等均居全国首位破产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快速审理的案件则在6个月内完成。
白皮书显示,五年来,广东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创造的“广东经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颁布实施后,7月19日,深圳中院裁定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生效,“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梁某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白皮书显示,2016—2020年,全省法院通过破产和强制清算处置国有“僵尸企业”2677户,占全国司法出清国有“僵尸企业”的三分之一;依法助力深圳中华自行车公司、德澳航空上市公司、惠州创成发展公司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危困企业实现再生和转型升级,其中德澳公司重整案裁定进入重整后,仅用36天即批准了重整计划。
广东还率先在全国通过“考试+评审”方式,建立全省统一编制、分等级管理、高等级管理跨地域执业、进出有序的管理人管理机制,目前名册编制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357名。(任敏)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