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大礼包”,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深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
除了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下调外,上交所的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深交所将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交易佣金由券商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印花税、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等则由登记公司或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收取。参与银行间债券交易的,还需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银行间账户服务费,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等服务费。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时隔五年后深圳交易所再次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而在此前几年已连续大幅下调或减免上市、债券、基金等业务费用的基础上,上交所已于今年6月初进一步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下调总股本8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费用。业内人士分析,本次收费的下调,会进一步降低基金交易的成本,目的在于鼓励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平台进行相关基金投资。(莫谨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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